箕斗和罐笼优质供应商
张力自动平衡
防坠器系列
罐笼系列
箕斗系列
操车系列
悬挂装置
其它
地 址:江苏邳州经济开发区运平路9号
电 话:86-516-86289111、86289333、86287000
传 真:86-516-86287333
网 址:http://www.cnsft.com
电子信箱:sft69888@163.com
桌面寻址:赛夫特矿山设备
商情中心  
单罐笼升降人员和物料是注意事项
新闻来源:    点击数:1663    更新时间:2010-7-28 16:14:17    

  一)单层或多层罐笼最上层净高不得小于1.9米。其它层净高不小于1.8米。防坠器弹簧拉杆须设保护套筒;


  二)罐笼乘载人数应按0.2平方米/人计算。罐笼一次乘载人数应明确的规定并在井口公布。超过规定人数时,井口信号工有权制止。
  三)平衡锤用的钢丝绳须和罐笼用的钢丝绳相同,须作同样的检查和试验;


  四)专门升降人员的罐笼的平衡锤重量,须等于罐笼自重加上规定载重人数的总重量的二分之一;


  五)提升物料的罐笼平衡锤重量,须等于罐笼自重加矿车自重再加有效载重量的一半;


  六)平衡锤须沿罐道运行。


 

总页数:1  第 1 页 

上一篇:采用普通法掘进天井应遵守的规定
下一篇:乘坐罐笼注意事项
【刷新页面】【加入收藏】【打印此文】 【关闭窗口】
徐州赛夫特矿山安全设备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-网站地图  欢迎前来订购箕斗罐笼,井架井筒装备等矿山设备 案号:苏ICP备11058915号-1  技术支持: 徐州网站建设